张家港婚外情调查:如何预防家庭暴力
1、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组织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的宣传。
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诊断和治疗记录。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预防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和协助。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5.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6、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和解决工作。
7.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文明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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